关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的活动方案
2014-03-30 09:21:23          来源:县委办 | 编辑:东安 | 作者:佚名          浏览量:432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督导组刘莲玉组长、市委陈文浩书记在东安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县委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加强全县党政班子和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主线,大力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能吃苦耐劳、敢攻难克坚、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全力推进“五个东安”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向“一把手”看齐,广大党员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下级班子向上级班子看齐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看齐的浓厚氛围,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样榜、赶有目标、做有方向,确保我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参与对象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以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为主体;以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乡镇场党政“一把手”、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分“定标、评标、树标、学标”四个环节。从2014年3月底开始,到9月底结束。

  1、定标,敢于承诺亮诺(3月底—4月中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高标准确定各类标杆的具体要求。一是分层设标。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县四大家班子、县直单位、乡镇场和村(社区)分别设定标准。二是因岗定标。立足本职岗位,定好角色位,不同部门、不同职位、不同行业,要分别结合实际设定相应标准,标准要合理可行,既不要刻意拔高,也不能随意降低。三是全程亮标。坚持开门搞活动,积极主动向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承诺,认真接受监督评议。同时,要通过在东安电视台、东安新闻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开标准,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领导班子标杆”的基本标准:

  ①政治坚定。坚持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认真遵守党的制度和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权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自觉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融入大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德文化。

  ②凝聚力强。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和整体功能发挥好,民主决策意识强。班子成员事业心、责任感强,大胆负责、勇于创新,善于在工作中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措施、创造新业绩。

  ③执行力强。领导班子对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坚决执行,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扎实,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

  ④发展力强。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始终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放在“五个东安”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工作业绩在全县或全市同行业名列前茅。

  ⑤清正廉洁。班子成员自觉抵制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办事效率高,单位形象好,群众口碑佳,社会公信力强。

  “领导干部标杆”的基本标准

  ①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本单位的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全局中谋划。

  ②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群众观点强,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善解民意,积极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事、为民做好事。

  ③勤政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事业充满激情,能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业绩突出。

  ④敢于担当。驾驭局面有本领,推动工作有能力,处理难事有胆识,在复杂环境、处理突发事件中,敢于担当,攻坚克难。

  ⑤清正廉洁。带头反对“四风”, 带头整改突出问题,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思想道德品质优良,在干部群众中的公认度高。

  县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县直单位、乡镇场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迅速行动。上述人员立好自己的标准后,4月10日前报送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留存。县直单位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和村(社区)“两委”班子、负责人要积极跟进,分别于4月15日前报送所属县直单位党组织、乡镇场党委审核留存。

  2、评标,认真审诺践诺(4月中旬—6月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用身边的人和事评出心目当中的标杆。一是督导选标。采取个人自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先由个人对照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并填写自我评价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通过集中座谈、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分别推荐1个单位和1名个人。二是民意评标。召开由全体县级领导、县纪委常委、乡镇场党政负责人、县直单位负责人、省市驻县单位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民主测评会,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推选候选处级干部标杆2人,县直、乡镇场、村(社区)标杆单位和标杆个人各2个。三是网络测标。在东安政府网、红网东安站设立专栏,将候选单位和个人简介及主要事迹在网络上公示,接受公众网络投票。公示结束后,综合民主测评和网络测评得票,最终评选出处级干部标杆1人,县直、乡镇场、村(社区)分别评选出标杆单位和标杆个人各1个。

  3、树标,培树先进典型(6月底—7月上旬)。注重发挥标杆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在“五个东安”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建功立业的标杆。一是奖罚树标。坚持奖罚分明,既要对标杆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也要对思想懈怠、消极应付,搞形式主义、自由主义,不愿立标准、不愿做标杆的,要按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议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二是导向树标。通过活动开展,真正树立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品行、讲实干的好干部标杆,把干部引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对荣获标杆单位和标杆个人的,在干部提拔使用中优先考虑。三是提炼树标。坚持优中选优,深入挖掘标杆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把东安最佳的典型向省市推介,彰显东安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风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领导班子标杆”和“领导干部标杆”:

  ①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未能得到认真执行,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有不团结现象。

  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有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立案查处的。

  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影响较大的。

  ④领导班子和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下的。

  ⑤在全县综合考核、行风评议、人大代表评议、政协委员评议等活动中排名靠后的。

  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问题的。

  ⑦在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

  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未开展好和其他重点工作任务未能完成的。

  4、学标,形成榜样力量(7月上旬—9月底)。以标杆为榜样,积极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的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学标。充分利用电视台、新闻网,深入宣传报道标杆的先进事迹,以典型引领和感召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服务发展。二是对照差距学标。以标杆为参照,学有榜样,做有规范,赶有目标,让“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成为常态,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打造奋发进取有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党风政风。三是完善机制学标。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标杆,建立健全评标学标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方案,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五、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是深化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举措,是东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新的平台。活动由县委领导、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体县级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将该项活动开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带头开展。

  2、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服务作用。各督导组要按照县委的要求严格督导,跟踪督促检查各被督导单位,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馈信息、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746—4230673。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东安电视台、东安新闻网要全程做好宣传,跟踪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舆论监督的警示作用。要创新舆论引导的方式方法,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全县上下一条心、干事创业促发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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